林默回到二楼卧室时,张兰已经靠在床头睡着了。
月光透过薄纱帘,落在她恬静的脸上,孕早期的倦意让她眉头微蹙,指尖还轻轻搭在小腹上,像是怕惊扰了腹中的孩子。
林默放轻脚步,脱下沾着草屑的衬衫,随手搭在衣架上,动作轻得没发出一点声响。
张兰似乎被惊动了,睫毛颤了颤,睁开眼时眼神还带着几分迷蒙。
“当家的,忙完了?”
“嗯,睡吧,别等我。”
林默走过去,帮她掖了掖被角,被角上绣着的缠枝莲纹在月光下若隐若现,这是阿佩前几天刚绣好的,特意选了寓意吉祥的纹样。
张兰往他身边挪了挪,让出半边床位。
“今天累坏了吧?我给你留了碗银耳羹,在柜子里温着,要不要喝点?”
“不了,太甜了。”
林默躺下,侧身看着她,鼻尖萦绕着她发间的茉莉香,心里的烦躁渐渐平复了些。
张兰很快又睡着了,呼吸均匀,林默却没了睡意,睁着眼睛看着天花板。
他想起刚穿越到港城的时候,不过是想找个安稳地方落脚,凭着系统给的三百年内力和种养空间,种种地,钓钓鱼,再生几个孩子,舒舒服服过一辈子。
可现在呢?
要应对陈锦棠的打压,要处理从宝岛,美丽国弄来的黄金美金,要盯着工厂,码头,建筑公司的进度,还要规划庄园的布局,一天忙下来,连撸熊猫的时间都没有。
“真是越来越离谱了。”
林默在心里嘀咕,指尖摩挲着床单上的针脚。
他有钱,四九城的金条,港岛的产业,海外弄来的黄金美金,不算金条都有两个多亿的美金,这个年头的两个亿,顶的上后世上百亿,这辈子都花不完,有武力,499年内力加上长生诀,港城没人能伤得了他。
有家人,张兰怀了孕,阿佩懂事,家里的佣人,下属都忠诚。可为什么偏偏这么累?
他翻了个身,看着窗外的灯大部分已经灭了,只有远处还有几盏灯还亮着昏黄的光。
或许是骨子里的不安分?
又或许是怕自已的产业被人惦记,连累家人?
他说不清,只觉得现在的日子,离自已当老六的初衷越来越远。
“罢了,先把该做的做完,以后总能闲下来。”
林默闭上眼,开始琢磨未来的路。
纺织厂是必须要做的,港城的纺织业刚起步,欧美市场需求大,这是刚需,衣食住行里“衣”排第一,做下去稳赚不赔,而且工厂建起来,能安置不少人,也算是有个根基。
最主要四员大将班子已经搭配好了,不用自已操心。
“食”就不用碰了,自已的农场种的菜,养的猪,鱼塘的鱼,足够家里和下属吃,外面的餐饮行业鱼龙混杂,不是自已擅长的,没必要凑这个热闹。
“住”倒是个好方向,自已有建筑公司,王建军做事靠谱,港城现在人越来越多,房子供不应求,盖点公寓,商铺,当包租公多舒服?
不用费心经营,每月等着收租就行,正好符合自已想安稳的气质。以后深水湾的庄园弄好,再在尖沙咀,铜锣湾盖几栋楼,租金都够养活一大家子了。
而且自已可以有系统签到送的占地卷的,等他们盖好了,自已去占就好了。
有问题和统爷说去。
最后一个就是传媒,这个得控制。现在港城的报纸,电台越来越有影响力,万一被陈锦棠这种人利用,抹黑自已的产业,或者造谣生事,麻烦就大了。
《明报》刚创刊没几年,还有不少英文报纸被洋行控制,要是能弄个报社,电台,有自已的喉舌,既能宣传自已的产业,又能应对流言蜚语,一举两得。
最主要是可以往外扩张,自已起点可比默多克强太多了,用钱都能砸死他。
想清楚这些,林默心里踏实了些。剩下的就是处理眼前的事。
熔掉黄金,存进银行,请会计团队独立财务,然后再好好收拾陈锦棠,等这些都搞定,就能抽出时间陪张兰,去种养空间撸熊猫,或者在鱼塘边钓钓鱼,也算不辜负自已的初衷。
他打了个哈欠,倦意终于涌上来,伴着张兰均匀的呼吸声,沉沉睡去。
第二天一早,林默吃过早饭就去了别墅后院的仓库。
周经理早早就送来了两套进口熔金设备已经摆在里面,一套是铜制熔炉,带着个圆柱形的炉膛,旁边装着温度计,刻度标到1500℃,另一套是压条机和模具,模具是长条状的,上面没有任何花纹,正好用来铸造成无标记的金条。
“老板,设备都检查过了,周经理派来的技术员教了我们怎么用,但是您说要自已来,我们就在外面守着。”
阿武站在仓库门口,手里拿着巡逻记录本,身后跟着两个安保,都握着短棍。
“嗯,你们守在门口,任何人不准进来。”
林默点点头,穿上阿珍找来的粗布工装,戴上手套。
“我没喊你们,别进来打扰我。”
“放心吧老板。”
阿武应着,带上门,仓库里只剩下林默和两套冰冷的设备。
林默先打开熔炉的风门,往炉膛里加了些焦炭,用火柴点燃,火苗顺着焦炭慢慢蔓延,发出“噼啪”的声响。
他坐在旁边的木凳上,看着火苗渐渐旺起来,温度计的水银柱慢慢上升,心里盘算着,宝岛的黄金,杜邦和梅隆家族的黄金,混杂在一起,必须一次性熔完,倒入相同的模具,这样才看不出任何区别。
等温度升到1064℃,黄金的熔点到了,林默起身,从储物空间里取出第一批黄金。
这些黄金有金砖,金锭,还有些零散的金饰,上面有的刻着“艋舺中央银行”,有的印着“美丽国造币厂”,还有杜邦家族的鸢尾花徽记。
他把这些黄金一块块放进炉膛,金属接触高温的瞬间,发出“滋啦”的声响,白烟袅袅升起,带着股淡淡的金属味。
林默盯着温度计,时不时调整风门,保持温度稳定。黄金在炉膛里慢慢融化,变成金黄色的液体,像一汪流动的岩浆,泛着刺眼的光。
他拿起长柄铁勺,轻轻搅动,让不同来源的黄金彻底混合,确保没有任何残留的标记。
等黄金完全融化,林默关掉风门,提起熔炉的出料口,将金液缓缓倒入模具。
金液接触模具的瞬间,发出“嘶嘶”的声响,热气扑面而来,烫得他脸颊发红。
他屏住呼吸,动作平稳,直到模具被灌满,才放下出料口,看着金液在模具里慢慢冷却,凝固。
第一炉熔了五十斤黄金,铸成了五根长条状的金条,每根十斤,表面光滑,没有任何文字或花纹,只有冷却后留下的细微纹路。
林默拿起一根,掂了掂,沉甸甸的,入手冰凉,谁也看不出这曾经是来自宝岛银行,美丽国财团的黄金。
接下来的三天,林默都泡在仓库里。每天早上吃过早饭就进去,中午张兰会让阿佩送来午饭,大多是清粥小菜,怕他上火,晚上直到天黑才出来,身上总是沾着焦炭灰,脸上也黑乎乎的,只有眼睛透着亮。
张兰心疼他,想让他歇会儿,他却摇摇头。
其实他真的一点都不累,内力护体,那些东西根本伤不到他。
第三天傍晚,最后一炉黄金倒入模具,林默才松了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