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默背着鼓囊囊的军用书包站在大山脚下时,晨雾刚把山尖浸成淡青色。
书包里除了胶鞋,啥都没有,看着鼓鼓囊囊的,都是林默塞的棉花。
但是储物空间里放着昨晚从天府国营饭店打包的夫妻肺片和麻婆豆腐,是特意留着当午餐的。
他摸了摸口袋里从图书馆抄来的简易地图,纸边被汗水浸得发皱,上面用铅笔标着前世看过的熊猫常见栖息地的范围,画得歪歪扭扭。
进山前他跟本地人打听了如何进山,差点被人家当做间谍报公安,最后实在没办法,拿出来介绍信,说自已是打算进山帮着单位采购药材,才蒙混过关。
简单的了解到了山里寨子的位置,然后林默就再也不敢胡乱打听了。
悄悄的进村,打枪的不要。
最主要的是,以现在林默的身体强度,子弹都打不动,就是山里遇到了什么什么猛兽,到时候谁吃谁还真不一定。
而且林默穿越到这个世界这么多年,确定了这就是一个普通的四合院位面,不具备超凡的能力。自已这一身内力都属于违规产品。
秦岭的山路比想象中难走。地面铺着厚厚的腐叶,踩上去“咯吱”响,稍不留神就会打滑,两侧的灌木带着尖刺,刮得中山装的袖口全是破洞,露出里面的皮肤,渗着细密的血珠。
林默换上胶鞋,鞋底的纹路深,抓地力强,却还是免不了被凸起的树根绊得趔趄。
走了不到两个时辰,额头上有点冒汗,这要是别人早就走不动了。
他靠在一棵松树上歇脚,从帆布包掏出搪瓷碗,夫妻肺片还带着点热乎气,红油裹着牛舌,牛心,香得人直咽口水。
他用筷子夹了一块,辣劲瞬间窜上头顶,逼出一身汗,倒比喝凉水还解乏。
刚吃了两口,就听到不远处的灌木丛里传来“簌簌”声,林默瞬间绷紧身体,握紧短棍,只见一只灰褐色的野猪钻了出来,獠牙外露,正盯着他手里的搪瓷碗。
“滚。”
林默低喝一声,运转内力,声音带着点震摄力。
野猪愣了愣,大概是没见过这么镇定的人类,犹豫了两秒,转身钻进了灌木丛,只留下几根脱落的鬃毛。
林默松了口气,加快了吃饭的速度,吃过饭又简单休息了一下,然后往地图标红的区域走,他知道,有野猪出没的地方,生态环境好,熊猫出现的概率也高。
接下来的三天,林默几乎是在与自然搏斗中度过的。
第一天下午遇到暴雨,他躲在一个岩洞里,听着外面的雷声和雨水砸在树叶上的“噼啪”声,后来这白噪音听的有点烦躁,回种养空间的小屋睡了一觉。
第二天早上发现鞋里钻进了蜱虫,但是那玩意除了让他刺挠,屁用都没有,自已又不是琦玉老师,人间无敌还能被蚊子咬。
第三天傍晚遇到一条青蛇,缠在树枝上,吐着信子,他挥起短棍,快准狠地敲在蛇的七寸,蛇身瞬间蜷成一团,被他挑到一旁,成了路过黄鼠狼的美餐。
第四天清晨,林默在溪边洗脸时,终于听到了不一样的声音,不远处的竹林里传来“咔嚓咔嚓”的啃食声,节奏缓慢,带着股憨拙的劲儿。
他心里一紧,屏住呼吸,猫着腰往声音来源处挪去。拨开半人高的箭竹,眼前的景象让他瞬间屏住了呼吸。
一片开阔的竹林空地上,坐着一只成年熊猫。毛色黑白分明,黑色的眼圈像戴了副墨镜,圆滚滚的身子占了大半空地,正抱着一根箭竹啃得欢,竹屑顺着嘴角往下掉,沾了满脸。
它的爪子厚实,指甲锋利,却能精准地剥去竹皮,动作笨拙又可爱。
林默看得眼睛发亮,指尖都在发抖,这就是他心心念念的熊猫,比前世在动物园里看到的更有生命力。
前世多少人都想和江左梅梅单挑,就因为她可以随时撸猫。
但林默很快冷静下来。成年熊猫体型庞大,趴着肩高快到他的腰,四肢粗壮,刚才啃竹时不经意间挥了下爪子,竟拍断了一根手腕粗的竹子。
林默皱了皱眉,成年熊猫野性难驯,就算带回港城,也养不熟,说不定还会拆了他的别墅,得不偿失。
他悄悄往后退,想绕开这只成年熊猫,继续找幼崽,却没注意到脚下的枯枝“咔嚓”一声断了。
成年熊猫猛地抬起头,黑色的眼睛里满是警惕,放下嘴里的箭竹,四肢着地,身体微微前倾,发出“呜呜”的低吼。
林默心里暗叫不好,熊猫已经冲了过来,速度快得不像这么庞大的体型,前爪带着风,直拍他的胸口。
林默不敢怠慢,侧身躲开,前爪拍在他身后的松树上,“砰”的一声,树皮被拍掉一大块,露出里面的木质。
他知道熊猫只是想驱赶入侵者,没下死手,也不敢伤它,只是靠着灵活的身法躲闪。
熊猫的攻击越来越猛,前爪拍,后脚踹,还时不时用脑袋撞,林默像片叶子似的在它身边周旋,指尖的内力只用来卸力,每次熊猫的爪子快碰到他时,他就用掌风轻轻一推,让熊猫的力道偏掉。
不得不说,当年兵主蚩尤选择这玩意做坐骑还是有点道理的,战斗力真的不容小觑。如果今天不是林默,其他人估计早就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