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推了推钱,声音带着点不好意思。
“林先生,这钱太多了,我不能要,你之前住店已经付过钱了,我还没帮上你什么忙,反而给你添了麻烦。”
“拿着吧。”
林默打断她,把钱往她面前推了推。
“你替我挨了顿打,这点钱不算什么。以后咱们两清,你不用再惦记我的事,我也不会再来打扰你。”
老板娘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把钱收了起来,小心翼翼地塞进贴身的布兜里,手指在布兜外按了按,像是怕钱会掉出来。
她对着林默连连道谢。
“谢谢林先生,谢谢林先生,你真是个好人,比那些穿黑西装的强多了。”
好人卡吗?没想到来港岛短短两天时间就被人发了好人卡。
林默想了想,自已确实是个好人,用一千块钱买断这条线索,如果下次老板娘再出卖自已,自已也不介意给别人一千块钱解决老板娘。
老板娘也知道这点,所以她犹豫了半天还是收下了钱。
林默没再说话,转身走出旅馆,老板娘这次没有说欢迎林默再来,因为拿了那一千块就代表着一切都过去了,以后最好再也不见。
林默原本还想着给老板娘把脸上的淤血化了,免得以后留疤,但是仔细的辨别以后发现都是皮外伤,过几天自然就消除了,不会留疤,林默直接发懒不再给她处理了。
太麻烦的事林默才不想做。
木门在身后关上,隔绝了里面的药味和老板娘的道谢声。
他站在街边,看着来往的行人,有提着菜篮匆匆回家的妇人,有背着书包蹦蹦跳跳的孩子,还有几个穿着短衫的工人,勾肩搭背地往酒馆走。
这市井的烟火气,让他心里的那点犹豫彻底消散,老板娘的事了了,接下来,该找李差人算账了。
他沿着街道按照老板娘说的位置直接往警局的方向走去。
1962年的港岛警局,外墙是米黄色的,墙面上还留着雨水冲刷的痕迹,门口站着两个穿着警服的警察,手里拿着黑色的警棍,帽檐压得低,眼神警惕地盯着过往的行人,像是在找什么人。
林默没靠近,而是在对面的杂货店门口找了个位置坐下,假装买烟,实则观察着警局的动静。
杂货店老板是个六十多岁的老人,头发花白,戴着一副高度数点老花镜,正低头擦着玻璃瓶。看到林默,他笑了笑,露出没剩几颗牙的嘴。
“小伙子,买烟啊?红双喜还是南洋烟?”
“来包红双喜。”
林默递过去一块港币,目光始终没离开警局门口。
老板接过钱,从货架上拿下一包红双喜,递给他时还多嘴问了句。
“小伙子,你等朋友啊?看你盯着警局看了半天了。”
“嗯,等个熟人。”
林默含糊地应着,拆开烟盒,抽出一根点燃,烟雾在眼前散开,遮住了他眼里的杀气。
林默没啥抽烟的爱好,不管前世还是这辈子,但是有人送上来,就跟着抽一根,也没啥烟瘾。
太阳渐渐落山,天色暗得越来越快。
街边的路灯也亮了起来,昏黄的光洒在地上,拉出长长短短的影子。
警局门口的警察换了班,出来的人渐渐多了起来,大多穿着便服,有的提着公文包,有的夹着报纸,说说笑笑地往家走。
这个年代港岛有句话,白天属于差人,晚上属于混子。
但是没有直接的冲突,混子也不会没事找差人的麻烦、
林默的眼睛在差人堆里四处搜寻,又过了一会,他突然一亮。
李差人骑着一辆黑色的自行车从警局里出来了。
那自行车看起来有些旧,车把上缠着胶布,车后座上绑着一个蓝色的布包,大概是装着换下来的警服。
他左右看了看,像是在确认有没有人跟着,然后脚蹬踏板,慢慢往东边的方向骑去。
林默掐灭烟头,站起身跟了上去。
他保持着十几米的距离,既不会被李差人发现,又能清楚地看到他的行踪。
李差人骑得不快,路过一家糖水铺时,还停下来买了碗芝麻糊和双皮奶,站在路边吃完才继续走,完全没意识到自已已经被人盯上了。